?
主要內容:
《掛牌公司治理規則》堅持底線監管和差異化監管原則的統一,在堅持公眾公司基本運作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公眾化程度和股權分散度,對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公司做出了差異化公司治理安排。與征求意見稿相比較,本次發布實施的《掛牌公司治理規則》進行了以下調整:一是統一各層級掛牌公司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要求。二是禁止交叉持股,明確掛牌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掛牌公司的股份。三是將董事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人數不得超過董事總數二分之一的規定,限定為僅適用于精選層掛牌公司。四是明確掛牌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交易事項豁免按照規定履行審議程序。
過渡期:
發布之日起施行。